级、市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4〕14号),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和财政部门初审推荐、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及第三方现场核查、专家评审、部门会审、涉黑涉恶及信用核查和市工信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拟对32家企业(33个项目)24年省、市节能专项资金。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8月18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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