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17时,南岸区看守所,一个皮肤黝黑、满脸胡茬的年轻人走出看守所的大门——雷雨重获自由。
点上一根烟,猛吸了一口,雷雨打开了线年保安。“那段生活我感觉非常落寞,我还想上大学,我不能一辈子就这么活着!”雷雨说。1999年高考再次失败,2000年终于考上了重庆邮电学院。
满以为大学生活很精彩,可从大一下学期开始,雷雨感到空虚起来。他对所学的计算机专业不感兴趣,转而迷上了文学。“我读过很多文学作品,不管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我沉浸在文学的海洋中感到充实。”
那段时间,他有了强烈的写作冲动和欲望。“我想要写一部反映当代青年精神生活的书,但我又是一个自制能力极差的人,我很快便沉迷于网络游戏中。虽然在游戏中扮演着虚拟角色,不过我还是觉得在游戏中能体现自我。”
由于经常玩游戏,雷雨渐渐觉得生活费不够花,他在网上做起了生意,靠买卖QQ币挣钱,挣来的钱再玩游戏。由于雷雨长时间沉迷于网络游戏,他的学习成绩每况愈下。2004年本该本科毕业的时候,雷雨还没有修够学分。于是,他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一边玩网络游戏、在网上做买卖,一边继续学习。所以,他读了7年都未毕业,直到案发。
案发后,雷雨因违法被学校开除。但他仍对未来充满信心:“已经不在乎学历了,凭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不成问题。”雷雨说,早在今年4月份,他就联系好了两家北京的公司,准备开始正常的生活!
因为案发时雷雨是在校大学生,接手案子时,我就非常重视。随着案件的深入,我对他的了解也逐步加深——这个人个性很强,易冲动。显然,最终他也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雷雨应该感谢法律,是健全的司法政策让他少走了弯路。最高人民检察院“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既具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对像雷雨这样的人宽容以待。所以,雷雨算是幸运的。
雷雨这件案子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但下一个雷雨案会不会马上就来了?我不敢想。
南岸区算是高等学府相对集中的地方,每年都有四五件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在沙坪坝区,大学生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些案件多为盗窃和故意伤害案。那些盗窃犯罪的在校大学生,他们偷的是手机、MP3、现金等财物。因为虚荣心作祟,他们想用偷来的财物把自己武装起来,或者用偷来的财物去吃喝玩乐。而那些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都像雷雨一样,属于冲动型的犯罪。很多男性大学生中,对打架、动刀、伤人没有很深的认识,认为男人之间打架是很正常的事,武力解决问题就是男子汉的所为。其实,这是很可怕的。
2007年5月4日下午,贵州省贵阳机场安检出口,工作人员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从一个年轻小伙的行李中查出一把带有暗黑色血迹的弹簧跳刀,刃长11厘米。刀的主人、我市某校大学生雷雨被机场派出所扣留。随后,他交代了自己持刀捅伤同学的过程。
5月1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雷雨被我市南岸区公安分局依法逮捕。南岸区检察院公诉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宽严相济政策,决定不予起诉雷雨。7月30日下午17时,雷雨获释。
杀了人可以无罪释放?昨天,该院公诉科办案检察官刘宇向记者讲述了这把带血弹簧跳刀背后的故事。
任洁/制图 ①安检发现带血弹簧刀 ③根据相关意见,雷雨被释放 ②雷雨交代工作案经过
5月4日下午3时,贵阳机场安检出口,安检人员正在紧张地进行例行的安全检查。
安检人员在检查飞往北京的乘客雷雨的行李时,警报突然响了起来。安检人员打开行李检查,发现了一把弹簧刀,刀刃长11厘米,更让人生疑和惊奇的是,刀上有暗黑色的斑斑血迹。
“这是一个可疑人物。是不是有案底,或者负案在逃?”安检人员将雷雨扭送到机场派出所。
在公安民警的讯问下,雷雨交代自己是重庆邮电大学计算机专业的一名在读大学生,老家在贵州习水县。当民警询问他弹簧刀的来历和用途时,雷雨回答,两年前在重庆南坪买的,用来削水果。见雷雨对答如流,有的民警甚至想将刀扣押后对其放行。
第二次询问时,民警决定改变策略。“刀上保留的血迹是怎么回事?”民警单刀直入。
“没有,没有,我10根手指都是好好的……我说,我说。”雷雨见无法狡辩,只好交代了他在重庆犯下的一桩血案。
雷雨读书时和一位同学在南岸区黄桷垭黄桷小区合租了一套房屋,平时是雷雨负责缴每月的水电费,然后再分摊。5月初,因为超过3天没有缴费,他们被断了电。
5月2日上午10时许,雷雨还赖在床上。室友鞠某就问:“雷同学,你去缴了水电费没有?”雷雨当即气汹汹地说“没有,我没有钱了。”根据雷雨的说法,鞠某不但骂了他,还踢了他一脚。他觉得自己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这样骂他、踢他,气愤不已,当即翻身起床,抓起床头柜的弹簧刀就追鞠,朝鞠的左腰捅了一刀。
看到刀上的斑斑血迹,雷雨突然感到恐惧。为了逃避恐惧感,他拼命上网,想通过网络游戏来麻痹神经。从网吧出来,他就坐着公交车往菜园坝方向逃窜。“我当时脑壳都麻了,完全记不得自己做了啥子。”雷雨说,他当时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尽快离开。
当天下午19时许,他在菜园坝买了一张5613次到贵阳的火车票,5月3日上午11时逃至习水家中。母亲问他为何闷闷不乐,为了掩饰内心的惶恐,雷雨告诉母亲,说在学校学习出了点事,所以不高兴。他妈妈也并没有太多疑虑。
当晚,雷雨向母亲提出,想去北京散心。次日上午9时许,雷母陪同雷雨前往贵阳,买了一张飞往北京的机票。不料,在过安检时被拦下。
5月5日,雷雨被押解回渝。5月31日,南岸警方将该案移送南岸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刘宇分析,不管雷雨是否被打骂,他用管制刀具捅伤鞠某后,一直穷追不舍,继续行凶,造成鞠的轻伤,且伤人时已年满16岁,这些要素说明雷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然而,雷雨遇上了一个好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2月1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要本着“冤家宜解不宜结”的精神,着重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正确处理。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
雷雨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能认罪悔过。刘宇在办案中还调查到,雷雨在被抓后,委托家人积极对室友进行了磋商,赔偿了鞠5.5万元,双方为此还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为此,鞠专门写《请求书》要求司法机关对雷雨从轻发落。
在征得市检察院五分院同意后,南岸检察院作出了微罪不予起诉的决定。7月30日,雷雨被释放。(当事人为化名)(罗彬 何健 汤林丽)